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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排放分类到报告方法,解读ISO 14064-1:2018标准和GHG Protocol的异同

发布时间:2023-06-16 阅读量:640

ISO 14064-1:2018标准与GHG Protocol标准是当今最受欢迎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管理标准之一。本文将从排放分类和报告方法上分析这两种标准的异同,为企业和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者提供知识和建议。 

ISO 14064-1:2018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布的一个标准,提供了关于温室气体(GHG)报告和验证的指南。该标准的目的是帮助组织度量、监测和报告其温室气体排放,并验证这些报告的准确性。ISO 14064-1:2018将温室气体排放分为六个类别,包括在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中。 
GHG Protocol是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和世界工商联合会(WBCSD)共同开发的指南,用于帮助组织量化和报告其温室气体排放。它是业界公认的温室气体报告的标准框架,广泛应用于各种组织和行业。GHG Protocol将温室气体排放划分为三个范围,分别是范围一、范围二和范围三。范围一涵盖组织的直接排放,范围二包括组织的间接能源排放,而范围三涵盖与组织活动相关的其他间接排放。 
ISO 14064-1:2018标准和GHG Protocol都是为了帮助组织量化和报告温室气体排放而制定的准则和框架。它们的共同目标是推动组织实施有效的温室气体管理和减排措施,以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然而,在排放分类和报告方法上存在一些差异。 
ISO 14064-1:2018标准和GHG Protocol之间的不同之处在于ISO 14064-1:2018标准提供了关于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清除两个方面的指导,而GHG Protocol则专注于提供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的指导。ISO 14064-1:2018标准中只有六个大的分类,并且每个分类下都对该分类进行了简要的说明和介绍子类别,但没有详细阐述和计算方法的介绍。ISO 14064-1:2018标准对于范围三的分类和计算并没有具体的规定,具体的分类和计算方法需要根据组织自身情况和相关指南进行确定。相比之下,GHG Protocol提供了针对每个范围的详细计量和报告指南,并在指南中对每个排放类别进行了详细的介绍、阐述和计算方法的说明。GHG Protocol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计算工具,但ISO 14064-1:2018标准包括了验证的部分,即对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结果进行验证的要求。 
ISO 14064-1:2018标准采用了二级分类模式,一级是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二级则细分为六个具体排放类型。GHG Protocol则采用了三级分类模式,从直接排放、间接排放到范围一、范围二和范围三,最后细分为18个排放类别。
在ISO 14064-1:2018标准中,直接排放对应于GHG Protocol范围一中的两个直接排放类别。ISO 14064-1:2018标准的第二类间接排放,即输入能源产生的排放,对应于GHG Protocol的范围二,包括组织能源使用相关的间接排放,如外购电力、蒸汽、供暖和供冷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ISO 14064-1:2018标准没有范围三的概念,因此没有进行具体的分类。然而,在ISO 14064-1:2018标准中除了与GHG Protocol范围一和范围二已经对应的直接和间接排放类别外,还有其他四个类别,并与GHG Protocol的范围三中的间接排放类别存在许多相互重叠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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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G Protocol范围三的排放类别
ISO 14064-1:2018标准的第三类涉及由运输引起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在该类别中,ISO 14064-1:2018标准提到了包括上游运输、下游运输、员工通勤、访客活动和出差等方面。这些方面在GHG Protocol中被划分为不同的类别,分别是第4类(上游运输和配送)、第9类(下游运输和配送)、第6类(商务旅行)和第7类(雇员通勤)。 
ISO 14064-1:2018标准的第四类涉及产品使用中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该类别包括外购商品、资本商品、上游租赁资产、外购服务和废物处理。在GHG Protocol中,相应的排放类别有第1类(外购商品和服务)、第2类(资本商品)、第5类(运营中产生的废弃物)和第8类(上游租赁资产)。 
ISO 14064-1:2018标准的第五类是与产品使用相关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包括产品使用、下游租赁、废弃物处理和投资。在GHG Protocol中,相应的排放类别有第11类(售出产品的使用)、第12类(处理寿命周期结束的出售产品)、第13类(下游租赁资产)和第15类(投资)。 
ISO 14064-1:2018标准的第六类是指其他来源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任何不能被归类到上面五种类别的排放类型都属于第六类。然而GHG Protocol没有类似“其他排放”的类别,GHG Protocol将所有的排放都细致地进行分类,可与ISO 14064-1:2018标准中“其他”对应的排放类别为第3类(燃料和能源相关活动,除范围一和范围二中的部分)、第14类(特许经营权)和第10类(售出产品的加工)。 
虽然ISO 14064-1:2018标准和GHG Protocol在涉及的排放类型很多都是相同的,ISO 14064-1:2018标准分为六类后每一类的子类别都能在GHG中找到对应的排放类别,子类别也种类繁多涵盖了很大一部分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的温室气体排放活动类型,但是简单的描述不利于实际运用中企业面临的多种多样的排放活动的分类。GHG Protocol为了满足实际运用中企业面临的多样化排放活动分类需求,对所有可能出现的排放类别进行了更详细的划分,并有配合文件进行详细解释。尤其是在企业价值链核算与报告标准文件中,GHG Protocol对最复杂的排放范围——范围三进行了更加详尽的描述、计算方法和示例说明。这些详细的指南有助于企业在实际应用中进行更清晰的对比和使用,避免了一部分混淆和重复计算等问题的发生。 
虽然ISO 14064-1:2018标准和GHG Protocol在涉及的排放类型上有一定的相似性,但GHG Protocol通过更详细的划分和解释,为企业提供了更具实际应用性的指导,使得排放管理和报告工作更加准确和可靠。GHG Protocol和ISO 14064-1:2018标准并不相互排斥,如果组织愿意,可以选择遵循这两个标准。在实践中,组织可以参考其他标准和指南,如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企业价值链(范围三)核算和报告标准,来进行范围三的具体分类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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